浩洋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27 18:15:41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 109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
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1. 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12月17日17:
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 8:30~12: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杰伟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邮编:510000
电话:020-84853328
传真:020-3996269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市浩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
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33
2、投票简称:浩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