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7:03:06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召集
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5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上一期借款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公司当前业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将向公司提供 1.5 亿元的借款额度,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回避了表
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此前制定的选聘公司审计机构方案,开展了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经选聘,审计委员会选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顺利完成 2018 年度
至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于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