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7:02:42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集团”)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上一期借款额度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公司当前业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将向公司提供 1.5 亿元的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条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冯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毅先生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170,724,933 股,持股比例为 22.51%,
冯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公司当前业务需要,冯毅先生本次拟向公司提供 1.5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除支付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外,公司无须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须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冯毅先生为公司提供现金借款,是出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冯毅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毅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10,350万元,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的借款利息为324.4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毅先生及其配偶蔡春艳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00万元,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现金借款,是出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且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