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26 20:10:35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15: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逐项表决《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作为投票对象的
事的议案》 子议案数:(6)
1.01 黄旭 √
1.02 曾广胜 √
1.03 陈文昌 √
1.04 徐飚 √
1.05 孙学东 √
1.06 单慧 √
2.00 逐项表决《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2.01 鞠彤欣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吉江华 √
3.02 孔小文 √
3.03 刘金山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提案 1 和提案 2 需逐项表决;
2、提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候选人所得票数达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即为当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8: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表决指示: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逐项表决《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黄旭 √
1.02 曾广胜 √
1.03 陈文昌 √
1.04 徐飚 √
1.05 孙学东 √
1.06 单慧 √
2.00 逐项表决《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鞠彤欣 √
2.02 赵琳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吉江华 √ ( )票
3.02 孔小文 √ ( )票
3.03 刘金山 √ ( )票
注 1:对于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若表达相同意见,委托人仅需对
授权书的总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若股东同时对总议案和每一表决事项都进行勾选的,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对总议案进行勾选,而仅对逐一表决事项进行单个勾选的,则表决计票时仅计算该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能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注 3: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