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8:14:41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易佰 公 告编号:2024-12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为集中优势力量发展核心业务,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拟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易鑫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鑫达”或“目标公司”)44%的股权,交易对方为周子兰女士,交易价格为 35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易鑫达的股权。
2、周子兰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的女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周子兰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除本公告披露的交易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华易鑫达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44%的股权,周新华先生持有其
56%的股权。公司为集中优势力量发展核心业务,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拟转让公司持有的华易鑫达 44%的股权,交易对方为周子兰女士,交易价格为 35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易鑫达的股权。
周子兰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的女儿,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周子兰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华易鑫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周子兰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3、就职单位:深圳市华易鑫达投资有限公司
4、关联关系:周子兰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的
女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周子兰女士为公司关联方。
5、经查询,周子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凯易佰持有的华易鑫达 44%的股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易鑫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5FY65F
法定代表人:周新华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红荔西路 8089 号深业中城 6
号楼 A 单元 3805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交易前股权结构 交易后 股权结构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 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周新华 560.00 56.00% 560.00 56.00%
华凯易佰 440.00 44.00% -- --
周子兰 -- -- 440.00 44.00%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3、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06,781.58 2,426,497.45
负债总额 39,401.88 144,847.56
净资产 1,467,379.70 2,281,649.89
应收账款 0.00 0.00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814,270.19 -1,105,120.05
净利润 -814,270.19 -1,105,12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19,715.87 -95,657.09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易鑫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公司不存在为华易鑫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及其他可能形成资金占用等情形。
5、本次出售的目标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其他情况。华易鑫达其他股东已放弃本次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2-166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凯易佰对华易鑫达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为 346.79 万元。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
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凯易佰
对华易鑫达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 35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周子兰
2、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华易鑫达 44%的股权。
3、转让对价:350.00 万元。
4、对价支付:乙方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5、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目标公司于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6、协议的成立与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及新增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因本次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转让款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交易各方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和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华易鑫达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投资业务,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拟处置持有的华易鑫达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易鑫达股权,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转让款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剥离低效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周子兰女士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华易鑫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华易鑫达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聚焦资源发展主营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华易鑫达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6、华易鑫达财务报表;
7、天健审〔2024〕2-166 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