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7:13:39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7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 年 11 月 25 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华明装备”)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出具《承诺函》,公司拟为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5,000 万元的主债权承诺:在主债权存续期内,华明装备将为上海华明提供现金短缺支持,若上海华明无法偿还主债权当期本息,由华明装备代为偿还。
2、2024 年 11 月 25 日,华明装备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向中信银行办理最高债权限额为 15,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费用等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号)、《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号)、《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号)。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海华明的担保余额为 9.18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上
海华明的担保余额为 11.18 亿元(其中占用 2024 年担保额度的担保余额为 5.98
亿元,本次担保后上海华明 2024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7.02 亿元)。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上海华明等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3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为上海华明提供担保的事项在授权的 13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4 月 3 日
注册资本:3911.22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华明系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716,612,444.24 2,820,231,069.35
负债总额 1,417,486,266.35 1,519,465,042.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447,895.72 503,228,513.81
流动负债总额 1,142,773,649.14 1,210,177,293.66
净资产 1,299,126,177.89 1,300,766,026.36
资产负债率 52.18% 53.88%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83,360,277.10 1,319,946,637.98
利润总额 591,859,869.83 416,062,583.56
净利润 509,895,280.04 362,730,523.1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无 无
项)
上海华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华明装备向工商银行出具《承诺函》,公司拟为上海华明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签订的借款合同而产生的主债权作如下承诺:在主债权存续期内,华明装备将为上海华明提供现金短缺支持,若上海华明无法偿还主债权当期本息,由华明装备代为偿还。
2、公司拟为上海华明根据与中信银行在 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协议主要内容为:
被担保人(借款人):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被担保主债权:最高额限度为 15,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及金额均符合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149,946.67 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59,798.6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17.78%;除下述情形外,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债务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收到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兰州三维汇成置业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因杭州荷修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 2 亿元借款及利息,兰州三维汇成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包括长征电气在内的多名担保
方被要求对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277,289,224.57 元(借款本金及暂计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的利息、逾期罚息)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发生在上海华明收
购长征电气之前,原股东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如实向公司披露相关
事项。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向工商银行出具《承诺函》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