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东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1-21 19:06:0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孔祥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高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孔祥勇、鲁昕、魏学军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