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0 19:24:41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概况: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于
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回购价格、回购总金额: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30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3万股-20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71%—1.37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4、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股份回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对象等不确定因素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该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0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按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30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3万股-200.0000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71%—1.37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触及以
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且本次回
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为 20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757%。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 90,527,801 62.27 92,527,801 63.65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54,852,653 37.73 52,852,653 36.35
股份
总股本 145,380,454 100.00 145,380,45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均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且本次回
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为 133.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171%。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 90,527,801 62.27 91,861,134 63.19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54,852,653 37.73 53,519,320 36.81
股份
总股本 145,380,454 100.00 145,380,45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均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
25%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总资产为
262,109.40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4,144.38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49.27%,流动资产为139,415.0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87,161.9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06.67万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5,006.2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回
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的2.2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的4.83%。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公司认
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如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0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57%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