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20 18:03:45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玻股份
股票代码:002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学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玻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 表...... 13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公司、北玻股份、上市公司 指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学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高学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1030319**********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
通讯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 20 号
通讯方式 0379-6511050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一致行动人包含:冯进军女士、高学林先生、冯意刚先生、陈玉珍女士、巴黎女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高学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冯进军女士为其配偶,高学林先生为其兄弟,巴黎女士为其子女之配偶,冯意刚先生及陈玉珍女士为其配偶之兄弟及配偶。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相应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变动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无限售流通股 19,387.60 20.69% 18,622.37 16.92%
高学明及其一
有 限售条件 股
致行动人 35,464.61 37.84% 32,620.99 29.64%
(高管锁定)
合计 54,852.13 58.52% 51,243.36 46.56%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变动后数据。
本次权益变动前计算持股比例时的总股本为 937,170,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计算持股比例时的总股本为 1,100,568,692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6,921.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7%,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 35,464.61 万股;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4,852.2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8.53%,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 35,464.61万股。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高学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3,494.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2%,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 32,620.99 万股;高学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1,243.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6.56%,其中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数32,620.99 万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份减持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上市公司 3,608.85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5%。
(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0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398,692 股,发行工作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工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11月26日上市,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937,170,000股增加至 1,100,568,692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8.12%。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1,243.36 万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46.5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学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379-65110505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