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9 16:29:49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有:贺飞先生、刘宏先生、潘国庆先生、刘榕先生、兰培珍女士、刘守豹先生、伍晓宇先生)。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
(三)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四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
(四)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
(五)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