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8 18:54:13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98 号金台大厦 4 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5,108,7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773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张平先生、付玉贵先生,独立董事
韦波女士、江华先生、武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邹士学先生、张丽平女士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陈易一 264,715,522 99.8517 是
1.02 柴琇 264,593,741 99.8057 是
1.03 任松 264,538,345 99.7848 是
1.04 张平 264,564,917 99.7949 是
1.05 蒯玉龙 264,548,536 99.7887 是
1.06 高文 264,588,674 99.8038 是
2.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江华 264,580,964 99.8009 是
2.02 韩长印 264,575,759 99.7990 是
2.03 潘敏 264,576,704 99.7993 是
3.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徐丹 264,589,487 99.8041 是
3.02 郝智君 264,600,449 99.8083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陈易一 206,568 34.4394 0 0.0000 0 0.0000
1.02 柴琇 84,787 14.1358 0 0.0000 0 0.0000
1.03 任松 29,391 4.9001 0 0.0000 0 0.0000
1.04 张平 55,963 9.3302 0 0.0000 0 0.0000
1.05 蒯玉龙 39,582 6.5991 0 0.0000 0 0.0000
1.06 高文 79,720 13.2910 0 0.0000 0 0.0000
2.01 江华 72,010 12.0056 0 0.0000 0 0.0000
2.02 韩长印 66,805 11.1378 0 0.0000 0 0.0000
2.03 潘敏 67,750 11.2954 0 0.0000 0 0.0000
3.01 徐丹 80,533 13.4266 0 0.0000 0 0.0000
3.02 郝智君 91,495 15.2542 0 0.0000 0 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俞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