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1-15 18:35:0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
向全体独立董事送达。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天河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三人。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产能进行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