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8:59:37
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32.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14.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568.7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345.2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10 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 后 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 集资金
1 智慧农业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3,297.90 13,297.90 11,898.84
2 智慧农业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8,645.46 8,645.46 4,800.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646.42 6,646.42 6,646.42
合 计 28,589.77 28,589.77 23,345.26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托普云农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