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7:32:12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292,973 元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433,805 元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代表公司执
2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4,292,973 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5,433,805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4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事项;(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公司股份的事项;(十七)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范围内,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失效;(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
5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
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会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当公司出现以下特殊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
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
见;
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数;
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
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 利润分配形式 (一)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中现金 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其中现金
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 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
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 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根据公
6 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 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二)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 (二)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分红。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
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
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 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 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
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 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
将进行利润分配。 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
将进行利润分配。
(三) 现金分红政策
1、 现金分红的条件 (三)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持续经营;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持续经营;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 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2、 现金分红的比例
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 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