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2 20:49:39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铁江先生、郑渊博先生、郑江先生、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华先生、刘斌先生、金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具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后,将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华先生、刘斌先生、金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铁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铁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33 万股,王亚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00 万股,郑铁江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郑渊博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郑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铁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渊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
江苏格兰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渊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郑渊博先生是郑铁江、王亚娟夫妇之子,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郑江先生为侄叔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渊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江阴市百
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49.8303 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
王亚娟夫妇,郑江先生与郑铁江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郑渊博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蒋国强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南通市第十三届党代
表,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亿博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博远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夏新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国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供职于淮海工
学院。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斌先生:
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阴职教中心教师、
江阴黄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文德智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富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金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4 月出生,民建会员,本科学历,律师。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农之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阴市澄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