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11-12 18:15:42
朗源股份: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 2
摘要 ...... 4
正文 ...... 7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7
(一) 委托人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7
(二) 委托人 2—山西伽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8
(三) 被评估单位—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 ...... 8
(四)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 11
(五)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11
二、 评估目的 ...... 11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 价值类型 ...... 13
五、 评估基准日 ...... 13
六、 评估依据 ...... 13
七、 评估方法 ...... 15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一)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 20
(二) 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 20
(三)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 20
(四) 评估现场调查 ...... 21
(五)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 23
(六)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 23
(七)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 23
(八)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 23
九、 评估假设 ...... 23
(一) 基本假设 ...... 23
(二) 一般假设 ...... 24
(三) 特殊假设 ...... 24
十、 评估结论 ...... 25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7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9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30
十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30
附件 ...... 31
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十、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粤)评报字(2024)第 036 号
摘要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伽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6月30日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 评估目的: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需对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股权转让之目的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本次评估范围为股权转让之目的所涉及、经过审计的太原市
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1,538.57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12,823.4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84.86 万元。
三、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五、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六、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委托人拟股权转让之目的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评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
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1,538.57 万元,评估值 11,385.53
万元,减值 153.04 万元,减值率为 1.33 % ;负债账面价值为 12,823.43 万
元,评估值 12,823.43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为 -1,284.86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1,437.90 万元,减值153.04 万元,减值率为 11.91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通过上述收益法计算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1,284.86 万元,评估值为452.95 万元,增值额1,737.81 万元,增值率135.25%。
(三)评估结果的分析选取
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为-1437.90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452.95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值差异为 1,890.85 万元,差异率417.45%。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收益法评估值比成本法评估值增值 1,890.85 万元,增值率 417.45%。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评估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做出的,而成本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方法侧重点的本质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差异性。
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而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
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主要是考虑了企业未来对投资者产生的收益,作为投资者,不是关注投资的多少,而是关注企业未来能给投资者能带来的收益。因此,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真实企业市场价值,所以,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即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52.95 万元。
综上所述,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1,284.86 万元,评
估值为 452.95 万元,增值额 1,737.81 万元,增值率 135.25%。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增减值因素分析
本次评估净资产账面值为 -1,284.86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
下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1,437.90 万元,减值 153.04 万元,减值率为 11.91 %。
影响本次评估增减值项目为:固定资产。
详细金额及原因分析如下: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 34,481,250.93 元,减值率 38.83 %;净值减值
1,530,404.26 元,减值率 4.37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设备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重大特别事项说明: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二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无。
(三)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机构采取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机房 10 年,双方就此合作签订的 IDC 业务合作协议。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每年根据协议约定的租金支付给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但近几年,由于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亏损,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通过查询了解到,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这些年涉及的案件有 60 起左右,欠款金额较多,因此该公司目前支付租金的能力较弱。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