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20:21:59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广东日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人,实到 2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战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
修订)》第六十三条关于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该免于发出要约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刘涛、黄洪燕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