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20:19:48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公司拟收购山重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建机”)100%股权事项,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出具承诺的原因
山推股份本次拟收购标的为山重建机,主要从事挖掘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山重建机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山推股份将与山东重工集团下属的雷沃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工程机械”)、潍柴(青岛)智慧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青岛”)在挖掘机业务层面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公司控股股东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本次出具承诺的内容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山东重工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
容如下:
“(1)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 5 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
状况、监管部门要求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解决本次收购完成后雷沃工程机械、潍柴青岛与山推股份的挖掘机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函生效日,除雷沃工程机械、潍柴青岛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山推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进行与山推股份/山重建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将在同业竞争情形得到进一步解决前,确保雷沃工程机械、潍柴青岛与山推股份独立经营,各自独立拓展市场,不与山推股份共用销售渠道及市场资源,不利用其现有的采购、销售渠道或客户资源从事一切不利于或可能不利于山推股份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并确保其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山推股份的其他竞争行为。
(4)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山推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再新增经营任何与山推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若未来基于本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自身情况,因重组或并购等情形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与山推股份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调并采取可行措施消除同业竞争。
(5)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当本公司及下属的雷沃工程机械、潍柴青岛或其他企业获得与山推股份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商业机会时,如山推股份要求获得该等机会,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优先向山推股份提供上述商业机会,如山推股份放弃该等机会,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或使用上述商业机会。
(6)本公司不会利用股东身份进行损害山推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不会利用股东身份达成不利于山推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承诺未实现的,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①披露承诺未实现的情况,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山推股份的权益;
②对山推股份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作出赔偿;
③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8)本承诺函自山重建机股权变更登记至山推股份名下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山推股份控股股东和对山推股份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事项完成。”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