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杭州鸣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8:16:02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4-057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杭州鸣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鸣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认缴出资 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盈动”)与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恒天”)等 19 名公司法人及自然人签订《杭州鸣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000 万元参与投资杭州鸣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 12%,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为 16,667 万元,专项投资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AMM15。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27 日
3、主要股东:郭勇亮、杭州华夏科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创赢未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1040 号 3 层 31417 室
5、经营范围: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6、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与普通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普通合伙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基金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9 名,分别是温岭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温岭市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沈亚明等 16 名自然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杭州鸣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93 号 103 室
3、注册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5、本次投资前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4,695 万元人民币
6、本次投资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16,667 万元人民币
7、本次投资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占基金总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合伙人性质
金额比例
1 华夏恒天资本管
100 0.60% 普通合伙人
理有限公司
2 温岭市金融控股
5,000 30.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3 浙报智慧盈动创
业投资(浙江) 2,000 12.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4 温岭市交通旅游
1,667 10.00% 有限合伙人
集团有限公司
5 沈亚明 1,000 6.00% 有限合伙人
6 王志强 1,000 6.00% 有限合伙人
7 颜彬鑫 800 4.80% 有限合伙人
8 杨柳清 500 3.00% 有限合伙人
9 黄香梅 500 3.00% 有限合伙人
10 蒋松明 500 3.00% 有限合伙人
11 王萃明 500 3.00% 有限合伙人
12 吴珊娟 500 3.00% 有限合伙人
13 俞利芬 500 3.00% 有限合伙人
14 戴圣薇 425 2.55% 有限合伙人
15 王敏 400 2.40% 有限合伙人
16 李坚军 300 1.80% 有限合伙人
17 颜玲富 300 1.80% 有限合伙人
18 李碧芸 250 1.50% 有限合伙人
19 吴仲时 225 1.35% 有限合伙人
20 叶太昌 200 1.2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6,667 100.00% /
8、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9、投资范围:合伙企业资金除必要的留存运营资金外,将全部投资于中昊
芯英,资金闲置时段可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
10、投资策略: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中昊芯英,中昊芯英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主营业务是应用于各类云服务器、数据中心等人工智能核心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芯片以及与上述产品配套的基础系统软件平台。合伙企业投资后,将帮助中昊芯英快速发展,获得股东分红及资本溢价等收益,以企业上市、并购、中昊芯英公司回购等方式安排退出,获取投资回报。
11、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华夏恒天(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16192)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
市滨江区,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在过往华夏恒天及管理团队投资案例中,主要参与了优必选科技(HK09880)、兴宇汽车、众能光电、八环科技、八维通科技等多个股权投资项目。
12、运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伙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为4,688.98万元;2024 年 1-9 月,合伙企业净利润为-6.02 万元。
13、备案登记情况: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AMM15。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存续时间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长期。作为有限合伙型私
募基金,存续期为 7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以合伙人首期缴付出资
全部到位之日为基金成立日。
2、出资安排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合伙人的首期缴付出资应不低于 100 万元,具体缴付时间及金额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通知书为准。
3、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 3 名委员组成,投资项目的投资或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全票表决通过(智慧盈动未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4、管理费用
管理费收取标准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 2%/年(包括投资期与退出期),基
金成立时一次性收取前两年的管理费,后续管理费在基金退出时进行统一结算。若基金存续期超过五年的,则从退出期的第二年开始,管理费收取标准变更为实缴出资额的 1%/年;以前年度的管理费收取标准不变。由托管银行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给管理人。若基金产品提前终止,则已支付的管理费不予返还。
5、合伙企业的资产托管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托管,本合伙企业财产托管机构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具体托管事宜以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托管机构签署的托管协议为准。
6、托管银行的托管费用
本基金托管费用为 1 万元,一次性收取,具体收取时间以托管协议为准。
7、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实施逐项退出,就合伙企业所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进行分配:
(1)基金权益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的出资额占本基金的比例享有本基金权益;
(2)基金对外股权投资变现、股权分红等取得现金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费用后的收益,向所有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合伙企业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的金额等于所有合伙人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额;
(3)在分配完本金之后剩余的可分配净收益,则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取 20%的业绩报酬,剩余 80%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4)合伙企业向自然人合伙人分配的收益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的收益,向机构合伙人分配的收益为税前收益。
(5)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前提下,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项目处置收入可以向部分合伙人分配,分配对象及比例由合伙人决议确定。
8、亏损分担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
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9、合伙人的主要责任和权利
(1)普通合伙人
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权利: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依其自主判断,为合伙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