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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7 15:46:18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
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2 日。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本持股计划,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持股计划认购价格部分进行补充确认。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
得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以 27.62 元/股过户 1,970,090 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
股本比例 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
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届满。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审议结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审议结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
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12 日到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140,80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430,912,613 股
(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总股本)的 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尚未全部出售。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1、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2、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2 日。
3、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结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7 月 12 日。
4、本次延期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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