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5 21:04:49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骄成超声、龙旗科技、荣亿精密、维宏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鑫炎,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强邦新材、上海科曼、达诺尔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江淮汽车、德赛西威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飞、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鑫炎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