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11-05 15:54:54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二楼会议室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5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大会提案并表决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传 真:0510-88260752
联 系 人:常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62,621 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87,937,500 股增加至 95,700,121 股。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如下内容: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环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光学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环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光学材料、环烯烃聚合物、硅溶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以及《公司法》的修订,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793.75 万元。 9,570.0121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环 围: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环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 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光学材料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 光学材料、环烯烃聚合物、硅溶胶的生含国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 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内限制及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93.75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70.0121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投资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银行 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30,000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五爱支行 10,000
3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10,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5,000
合 计 55,000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
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融资金额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