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1 21:17:33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2023 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79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 人
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
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
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祖立,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颖,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万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祖立、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颖、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5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 25 万元),相较
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48万元)减少14.5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大华国际,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前任及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进行沟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组织此次年度审计业务的邀请招标事项,经审慎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候选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无反对票
及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