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1 19:05:54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上海
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唐侃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侃,其基本情况如下:
唐侃,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法学硕
士。担任过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华人文化集
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中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 年 10 月至今任中福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 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唐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对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唐侃认为:
(1)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 数量、授予日、授予/归属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等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 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利益与公司
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5)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
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6)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
核查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
楼 909 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即对上述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1)。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下述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 楼 909 室
收件人:孙振强、姚红霞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8964211-160
公司邮箱:hiuv@hiuv.net
未在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要求制作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
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
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
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
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唐侃
2024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