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1 18:52:51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1)。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姚浩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深圳
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姚浩先生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9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持股比例超过 3%,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和制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
1.00 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
(11)
1.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1.08 《关于修订<主要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议案》 √
1.09 《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11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 1.00、2.00、3.00 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4.00 议案详见与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 1.01、1.02、2.00、3.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QFII股东登记: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8: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18号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生伟
联系电话:0755-33586747
传 真:0755-36692613
电子邮箱:IR@xinhaoph.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松塘路 18 号证券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姚浩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