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1:43:10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参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