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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1:33:42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免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员工承诺并实际继续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在该服务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充分的监管和控制,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的核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自有资金为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免息借款,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对象:适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借款资格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具体的借款条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二)借款用途:申请人在公司认可的地区购房使用。
(三)借款额度: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免息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即购房借款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符合借款资格的员工个人可申请的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依据员工工龄、学历、工作表现及还款能力等综合情况确定。
(四)借款期限及金利息: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借款期限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计算。员工承诺并实际继续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在该服务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五)还款计划:根据公司与员工签署的《购房借款协议》约定还款。
(六)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适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借款资格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度,公司未对上述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上述被资助对象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与员工签署《购房借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严格控制风险。该员工的全部借款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全部还清,若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购房借款协议》约定行使合法权利。
2、若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本息;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限制额度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留住人才。公司借款资金总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房的经济支持,能够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首套商品房提供限制额度的借款,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的正常使用。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4%,实际已发生财务资助金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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