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21:19:50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87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为充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二)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决策程序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智能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智能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购买的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