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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4-10-30 20:42:54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做出了决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存在尚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00—2024年11月21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19 宁新新材 2024 年 11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七)会议地点
宁新新材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邓达琴女士、李海航先生、李江标先生、田家利先生、邓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子议案如下:
(1)《提名邓达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李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李江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提名田家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提名邓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城雄先生、孟凡景先生、王志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
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子议案如下:
(1)《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孟凡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王志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监事会提名意见,拟提名邓永鸿、翟春桃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子议案如下:
(1)《提名邓永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提名翟春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14:00
(三)登记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田家利 联系电话:0795-4607588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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