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8:58:12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5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和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市虹口
区东大名路 670 号 602 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永强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中远海能及下属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就船舶脱硫装置加装项目以及船舶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8 亿元(其中脱硫塔加装不超过 1 亿元,船舶技术改造不超过 7 亿元),
期限 2 年(含 1 年宽限期)。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 2025-2027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
上限金额申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签署 2025-2027 年《船舶服务总协议》、《船员租赁总协议》、《物业租赁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共六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董事会同意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对本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申请2025-2027 年上限金额事宜出具意见。
董事会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对拟上报独立股东批准的相关协议出具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王威先生和王松文女士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本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有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中远海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汪树青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树青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汪树青先生的简历如下:
1967 年 2 月出生,文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直属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曾在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现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公司任职,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办主任,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远海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等职。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接受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属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
变化的情况下,2024 年度审计(不含 2024 年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 190.17 万
元(含税),如信永中和(香港)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合理确定境外审计机构 2024 年度审计费具体金额。
有关本次变更事宜,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中远海能关于建议变更公司 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远莲湾”等 5 艘船舶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选定“远莲湾”等 5 艘船舶,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服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船舶买卖和售后回租合同。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组织架构优化方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