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8:32:31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4-06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外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业务概述
本次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需经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业务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其组合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限
此次开展的业务总额在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方
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
批权限、执行程序、职责分工、日常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定期对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