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6:37:13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6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 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2023 年度,中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 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中兴华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
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铁
岭新城、青岛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
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受到 0 次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0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1 丁建召 2023 年 监督管理措施 浙江证监局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11 月 7 日 执业中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
处理处罚:警示函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定为 150 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拟定为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40 万元),2023 年度的审
计费用为 156.86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16.8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 4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下降未超过 20%。中兴华参考市场定价
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信息化水平等
多方面因素,以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此期间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信永中和开展审计工作后解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资监管要求,经甘肃省国资委组织选聘并出具推荐建议,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半召开会议,
经与会五位委员举手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资监管要求,经甘肃省国资委组织选聘并出具推荐建议,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养,本次公司年审机构变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整体需要。因此我们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经与会董事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商签有关协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