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5:58:04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4-090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聚焦主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拟择机出售部分闲置资产。公司近日与陶浩平 、刘磊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拟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良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良基”、“目标公司”) 股权。公司现持有上海良基 80%股权,同时正在办理受让上海良基其他股东所持 20%股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拟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并全部对外转让。
本次拟出售上海良基股权的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履行程序
本次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初步意向的表示,尚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 1 陶浩平,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212919820107****,乙方 2
刘磊,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100319830705****,乙方 1 与乙方 2 合称乙
方。如本次交易完成,乙方 1 与乙方 2 拟各占目标公司 50%股份。乙方 1、乙方
2 均具有完全履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与乙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公开资料查询,乙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良基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2259004
法定代表人:张秀伟
成立日期:1990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241.8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179 号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纺织机及纺机相关产品的组装,加工,区内仓储及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自建房的租赁及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类别:转让股权
权属:公司现持有上海良基 80%股权,目前处于受让上海良基其他股东所持
股权过程中,拟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并全部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良基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上海良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情况
上海良基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总资产 23,145,290.98
股东权益 21,038,357.79
负债 2,106,933.19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1,128,992.93
净利润 -1,128,992.93
上海良基持有厂房建筑面积合计 5,683.70 ㎡,土地面积为 10,004 ㎡。上海
良基未实际经营,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标的物无租约。
四、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系上海良基实际控制人,现持有上海良基 80%股权。公司目前处于
受让上海良基其他股东所持股权过程中,拟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并全部对外转让。
2、公司、乙方双方一致确认:如乙方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鉴定、测评、审计报告等、或经公司、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未发现目标公司重大风险和债务,乙方购买目标公司 100%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4,900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3、协议双方拟约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截止期限”)前签订正式的《股
权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该日期前确认该《股权转让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指定其控股的一家公司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买方。
4、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向公司支付意向金人民币:200
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5、公司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 45 日内不得将股权出售给除乙方外
的任何第三方。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出售上海良基股权符合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满足公司未来 转型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2、本次交易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成功,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面 影响。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股权转让事项仍 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 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