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5:43:41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4-083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拟为格尔安信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843.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格尔安信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4.81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安信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安信购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 G60 商用密码产业基地的 2 号楼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用于建设公司上海总部中
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购买房产主体及重新签订房
产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为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格尔安信拟以该房产作抵押,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向格尔安信提供借款人民币 4,843.00 万元,贷款期限 120 个月,按季等额本
息还款,贷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为《借款合同》项下的
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3KCJ9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叶枫
注册资本 11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9年05月28日至2039年05月27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58弄2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经营范围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
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审
计)
资产总额 24,770,972.37 128,060,139.89
负债总额 6,284,245.76 57,044,839.27
净资产 18,486,726.61 71,015,300.62
资产负债率 25.37% 44.55%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审
计)
营业收入 12,665,867.11 14,300,768.90
净利润 -12,381,952.14 -2,486,668.49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格尔安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四)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六)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格尔安信的购房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格尔安信提供但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843.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6,84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02%、12.02%。公司
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