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9:57:49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7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
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