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公告时间:2024-10-29 18:29:5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制度
(2024 年 10 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财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四条、公司应按规定按期编制财务报告,凡根据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要协同做好上述工作。公司应按规定公告由注册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及必要附注和说明。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讲究经济效益,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预算、财务分析和会计监督,并进一步参与决策,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七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设置财务负责人。
第八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分管财务工作(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财务负责人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九条、财会人员按岗设置,实行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换,参加规定的会计继续教育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十条、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
三、资本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即股本,股本即注册资金,包括法人和个人投入的资本金。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四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对下属公司投资投入的资金,以对外投资管理。下属公司则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管理。下属公司的资本金不得随意变动。股份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被投资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投入资本的管理,要据实登记股份的种类、发行股份、每股面值、认缴股本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企业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权益等于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资产,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库存股。
第十八条、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
1、股本溢价,是指公司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是指公司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3、接受现金捐赠,是指公司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4、股权投资准备,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5、拨款转入,是指公司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公司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公司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资本公积各项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也在本项目核算。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股本。
第十九条、盈余公积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是指公司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四、货币资金
第二十条、公司的货币资金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公司应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的现金应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记账工作和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银行存款应以公司的名义存入开户银行。
公司的票据印鉴应有二人以上分管并加强监督,对各项存款的收付,应遵循结算纪律,加强空白支票的管理并做好支票使用记录,指定出纳以外人员及时与银行对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符后
与银行对账单一并保管,以备查考。对期末银行未达账项应及时进行清理,尽快解决。
五、金融资产
第二+一条、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第二十二条、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十三条、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四条、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第二十五条、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