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8:04:25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4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
案,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
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五名,通讯表决董事四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冯颖女士、梅丹女士、魏若奇先生和潘立雪女士。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4-045 号。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046 号 , 保 荐 机 构 对 此 发 表 的 核 查 意 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