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6:51:55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展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确认,《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社会责任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社会责任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诺斯贝尔 148 亩大型产业园区项目处置方案暨签署<
工业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诺斯贝尔 148 亩大型
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暨与政府部门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对 148 亩土地项目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终止 148 亩土地项目建设,并与政府部门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轻资金压力,降低公司借款规模和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在行业环境未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实施降本增效、努力提升生产效益的经营目标。
综合考虑与政府部门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时间、退地价格,以及诺斯贝尔是否需要承担其它违约责任等风险,为最大程度保障诺斯贝尔的权益,董事会同意诺斯贝尔变更 148 亩土地项目处置方案,改由诺斯贝尔引入投资方中山市米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伽科技”)参与合作开发,并与米伽科技签署《工业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工业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诺斯贝尔与米伽科技共同出资成立“XX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诺斯
贝尔出资 200 万元,持有 20%股权;米伽科技出资 800 万元,持有 80%股权。诺
斯贝尔将 148 亩土地(含在建工程)项目按现状转让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 148 亩土地项目的开发主体,转让价格不含契税为 163,116,000 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合作开发项目用地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诺斯贝尔与投资方成立项目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变更诺斯贝尔 148 亩大型产业园区项目处置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