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国元证券关于皖天然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9 15:31:5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皖天然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16.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283.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
1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79,489.09 75,000.00 上市公司
2 补充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18,000.00 17,702.03 上市公司
合计 97,489.09 92,702.03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已全线贯通,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灵璧—泗县项目”。
鉴于前期募投项目结项及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2024年度1-9月,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062.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173.2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319.4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为3,312.6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为2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11,160.91万元。
三、使用本次可转债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单
日余额不超过3.5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皖天然气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依然 王友如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