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07:56:41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3,324,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41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100,83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615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所持股份2,486,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804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765号上海新晖大酒店思贤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福祥、王溯、智文艳、方书农、秦正余、周红晓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10月28日起三年。
1.01 选举候选人王福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1,313,49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36%。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5,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9%。
1.02 选举候选人王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2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2,5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1.03 选举候选人智文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2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2,5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1.04 选举候选人方书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02,548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1.05 选举候选人秦正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02,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1.06 选举候选人周红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1,312,89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30%。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6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3%。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鼎、蒋守雷、邵军三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三年。
2.01 选举候选人徐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3,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37%。
其中,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5,2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
2.02 选举候选人蒋守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
其中,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2.03 选举候选人邵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
其中,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2,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振荣、徐玉明二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蒋莉丽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三年。
3.01 选举候选人王振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28%。
其中,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4,3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1%。
3.02 选举候选人徐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02,24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1%。
其中,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02,5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4%。
4、审议《关于拟终止控股子公司考普乐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609,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5%;
反对 70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6%;弃权 9,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70,7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218%;反对 706,3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082%;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9,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76%;
反对 1,613,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7%;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1,6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561%;反对 1,613,6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015%;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4%。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9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58%;
反对 1,615,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38%;弃权 10,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9,7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796%;反对 1,615,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860%;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4%。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701,9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96%;
反对 1,605,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42%;弃权 16,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3,6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365%%;反对 1,605,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878%;弃权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7%。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705,1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7%;
反对 1,53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0%;弃权 87,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6,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652%;反对 1,532,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316%;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2%。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686,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7%;
反对 1,619,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6%;弃权 18,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8,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71%;反对 1,619,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469%;弃权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360%。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632,4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02%;
反对 678,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