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0-28 22:08:40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隆光电
股票代码:3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雷骞国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解除表决权委托及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隆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8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9
(一)付小铜与千泉科技、雷骞国签署的《解除协议》...... 9
(二)付小铜与千泉科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3
附表:...... 2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雷骞国
万隆光电、上市公司 指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小铜与雷骞国
《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 指 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共同签署的《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
协议》 业(有限合伙)、付小铜与雷骞国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
付小铜与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雷骞国
《解除协议》 指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共同签署的《〈表决权委托暨一
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付小铜与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4 年
《股份转让协议》 指 10 月 25 日签署的《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付小铜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之股份转让协议》
千泉科技 指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诚森凯胜 指 诚森凯胜(北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付小铜与千泉科技解除 2024 年 7 月 24 日签署的《表决
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付小铜不再将持有的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司 9,364,37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9.41%)所代表
的表决权委托给千泉科技行使,同时千泉科技转让万隆
光电 5,190,7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2%)股份给
付小铜;付小铜由此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标的股份 指 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千泉科技拟转让给付小铜的万隆光
电 5,190,798 股,约占万隆光电总股本 5.22%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千泉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亿荟城 7 幢 502 室 A28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州上领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丹)
成立时间 2021 年 8 月 31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KK5K33Q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亿荟城 7 幢 502 室 A287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雷骞国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雷骞国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204021962********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 无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千泉科技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千泉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李丹,李丹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李丹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1071986********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 无
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2024 年 7 月 24 日,千泉科技、付小铜与雷骞国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暨
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付小铜将其持有万隆光电的全部股份代表的表决权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至千泉科技行使;同时,付小铜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与千泉科技采取一致行动,并保持投票的一致性。
千泉科技、付小铜与雷骞国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图如下:
雷骞国(实际控制人)
76.67%
杭州千泉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22%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战略调整,拟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解除与付小铜签订的《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对象付小铜为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暂时持有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解除表决权委托和协议转让股份。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付小铜与千泉科技、雷骞国签署《解除协议》,约定解
除 2024 年 7 月 24 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