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21:59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石春和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聘任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
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审计委员会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