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拜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8:33:54
公告编号:2024-067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4-067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顺平 罗平 刘庆龄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