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25:16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9.88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9.83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9.88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11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方式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9.88元/股(含)调整为49.83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
(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48,476,44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7,282,000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1,194,448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41,194,448 ×0.055)÷ 448,476,448 ≈ 0.0541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41,194,448×0)÷448,476,448=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8-0.0541)+0]÷(1+0)=49.8259
元/股。
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
实际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9.83元/股。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35),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
为2,006,823股至4,013,646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45%-
0.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