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7:27:10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51 号院 3 号
楼 114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
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60,207,8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60,207,8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55.058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5.05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劲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658,742,186 99.7779 1,461,393 0.2213 4,317 0.0008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658,740,786 99.7777 1,462,793 0.2215 4,317 0.000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1 《关于审议<北 31,990,527 95.6190 1,461,393 4.3680 4,317 0.0130
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
案》
2 《关于提请股 31,989,127 95.6148 1,462,793 4.3722 4,317 0.013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
计票;
3.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议案 2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少玮、程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