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7:10:56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3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 年初至
期比上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末比上
本报告期 增减 末 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62,675,710.55 555,956,647.95 555,956,647.95 19.20% 1,812,411,716.30 1,612,820,193.05 1,612,820,193.05 1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2,242,442.57 78,243,183.77 78,243,183.77 -58.79% 50,212,286.28 285,626,628.00 285,626,628.00 -82.4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4,590,444.30 65,379,231.70 65,379,231.70 -62.39% 25,549,271.23 256,619,574.28 256,619,574.28 -90.04%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 — — -26,241,100.27 -433,906,829.03 -433,906,829.03 93.95%
(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076 0.0183 0.0183 -58.47% 0.0118 0.0669 0.0669 -82.3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076 0.0183 0.0183 -58.47% 0.0118 0.0669 0.0669 -82.3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0.48% 1.11% 1.11% -0.63% 0.74% 4.02% 4.02% -3.28%
收益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511,813,306.01 8,622,522,232.32 8,622,522,232.32 1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6,812,779,486.51 6,785,104,250.92 6,785,104,250.92 0.41%
益(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年 1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 17 号的应付
质保金,本集团按照解释 17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比较期间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1,278,663.09 -3,042,676.97 --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 9,410,375.41 30,594,663.04 --
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77,671.23 77,671.23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888.86 -776,081.7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0,274.14 2,190,560.46 --
合计 7,651,998.27 24,663,015.0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9 月 30日 2024年 1 月 1日 变动幅度(%) 备注
应收票据 22,638,077.45 16,703,058.83 35.53 注 1
应收款项融资 6,592,970.03 30,214,149.59 -78.18 注 2
其他应收款 39,558,759.39 28,153,141.15 40.51 注 3
固定资产 2,312,543,153.64 1,520,838,988.25 52.06 注 4
在建工程 200,221,250.60 509,475,363.97 -60.70 注 4
短期借款 850,469,861.11 500,233,333.32 70.01 注 5
应付票据 8,908,230.73 100,341,670.85 -91.12 注 6
应付账款 697,934,486.15 429,530,337.08 62.49 注 7
合同负债 540,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