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5:54:01
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科威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248,075.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51,924.5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1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 15,183.61 11,008.97
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78.19 6,978.19
3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3,984.43 3,984.43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27,646.23 25,971.59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项
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 累计投入 预计待支 利息及理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付尾款金 财收益净 金金额
额 资金金额 金额(B) 额(C) 额(D) (E=A-B-C+D)
(A)
测试技术
中心建设 4,478.19 6,978.19 5,222.82 114.45 370.87 2,011.79
项目
注:1、待支付尾款金额指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及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主要在设备采购方面,使用自有物料制作或者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手段,节约了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内容需要的工艺调整导致部分软硬件采购需求减少,同时,公司通过提高现有研发设备的利用效率等方式,减少了部分软硬件采购,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 欣 彭 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