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20:24:35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4—109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三九”)董事会 2024 年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 105 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
事 10 人,原董事杨旭东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111)。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增加分红频次、前置化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落实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拟进行 2024 年度预分红。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只分配,不转增;即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1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9,832,869.41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 8,018,567,831.36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84,325,46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股利 1,284,325,466 元(含税),占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3.3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提出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同意意见。
公司原董事杨旭东先生已书面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梁柱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2024-112)。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同意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先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协助分管人力资源等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柱强先生: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学专
业学士学位及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传播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华润零售(集团)有限公司助理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经理、高级经理、助理主任、副主任。现任华润集团业务单元专职外部董事,拟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梁柱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梁柱强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先锋先生:男,196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
学士学位及上海师范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曾任上海铁路局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助教、讲师,上海铁路局党委宣传部政工师、副科长、高级政工师、科长,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副主任、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处长、高级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专业总监、助理总监、副总监/副部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黄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