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20:23:51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4-052
西 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 0 24年第 二次 临时 股东大 会决 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
五)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 18 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宗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8 人,代表股份 158,238,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4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16,550,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1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 人,代表股份 41,688,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025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6 人,代表股份
3,353,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9%。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583%;
反对 797,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9%;
弃权 59,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6,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4431%;
反对 797,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7762%;
弃权 59,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80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6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79%;
反对 798,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44%;
弃权 75,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0,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9511%;
反对 798,0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7971%;
弃权 75,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518%。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63,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0%;
反对 901,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700%;
弃权 72,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8,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0.9336%;
反对 901,9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8939%;
弃权 72,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72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31,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68%;
反对 833,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66%;
弃权 7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6,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9528%;
反对 833,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8449%;
弃权 7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2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孙春艳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