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9:54:36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同期 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同期 末 上年同期
增减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48,258,660.87 358,507,144.80 358,507,144.80 25.03% 1,443,929,303.89 1,219,956,595.09 1,219,956,595.09 1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281,346.71 6,236,252.84 6,213,110.09 -47.19% 33,593,720.75 30,394,812.95 30,395,900.97 10.5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594,196.69 6,552,924.83 6,529,782.08 -90.90% 27,858,173.68 28,521,790.52 28,522,878.54 -2.33%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 - - -581,757,336.45 -377,724,291.57 -377,724,291.57 -54.02%
(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185 0.0332 0.0331 -44.11% 0.1801 0.1636 0.1636 10.0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85 0.0355 0.0354 -47.74% 0.1801 0.1636 0.1636 10.0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0.32% 0.48% 0.48% -0.16% 2.49% 2.26% 2.26% 0.23%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634,491,925.38 4,319,288,537.94 4,319,288,537.94 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296,340,432.50 1,390,274,716.45 1,390,274,716.45 -6.76%
益(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 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应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199,793.10 115,526.01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166,778.15 6,323,298.59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14,873.25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30,228.14 131,910.53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666,326.89
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9,595.81 850,139.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09,597.28 666,249.08
(税后)
合计 2,687,150.02 5,735,547.0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 2023年 12月 31日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因公司分布式光伏集成
货币资金 325,721,274.19 727,834,802.78 -55.25% 产品业务增长 、股份回购事项开展及新能 源项
目投资增加导 致资金支付增加,期末货币 资金
减少。
应收账款 1,619,606,588.03 1,169,5